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内蒙古民族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75-8313584

官方网址:https://www.imun.edu.cn/ http://zs.imun.edu.cn

2022太原学院山西省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2-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45 收藏

2022太原学院山西省专升本免试录取

招生章程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山西省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太原学院

二、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精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1〕10号)要求

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


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

四、招生计划

2022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计划数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为准。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申请专升本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于202112月25日8时至12月29日18时,通过山西省招生考试网在线申请资格审核,提交本人身份证、免试录取佐证材料,经报名点、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获得免试录取考生资格参加山西省专升本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酒店管理专业要求无生理障碍,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六、录取模式

免试政策包括免试入学和免于文化课考试2类:

(1) 竞赛获奖免试入学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学生免试入学:

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金奖和银奖,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以上赛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

进入前3名

(2) 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 奖励的 ,免试入学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我院全额录取只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我院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依据考查结果、考生志愿、专科学习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现场考生随机抽取考题作答,考试时间5分钟。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 太原学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在线组织综合考查。

、录取

1.被录取但未按学院规定时间预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已被录考生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2.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3.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5.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新生待遇

通过专升本免试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违规处理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须在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注册后的学生不得转学,不再按专科毕业生签发就业报到证。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机制

1.为保证专升本免试录取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专升本免试录取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 0351-12388

举报信箱: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 太原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2. 专升本免试录取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一、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并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太原学院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 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ty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51-8378227    0351-8378228

传真: 0351-837822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太原学院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