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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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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5-6903560

官方网址:https://www.sdtbu.edu.cn/ https://zs.sdtbu.edu.cn/

山东工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6-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876 收藏

  为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东工商学院
  2、校址: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中路191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院校性质:中央和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
  5、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6、学校招生代码:11688
  7、学校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学校占地98.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2.1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173.65万册。学校下设13个二级学院,4个基础课教学部,14个科学研究院(中心、所)。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现有4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5人,其中专任教师8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110人,副高职称教师27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89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等20余名。
  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学校的管理学、经济学2个学科分别名列中国大学管理学和经济学学科100强。
  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着力培育具有新儒商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建有校外教学就业实习基地160余个,建有在国内同类商科实训平台中处于领先水平的商学实验中心,并获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筹建)。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省级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屡获大奖。
  学校的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7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9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2009年学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1项,承担省部级项目444项,企业委托项目336项,科研进账经费累计4120万元;获省部级科研奖励87项,发表论文6800篇,其中639篇论文被国际“四大检索”收录,出版学术著作225部。学校编辑出版有《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煤炭经济情报》2种学术期刊。学校的“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 为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为山东省“十二五”高校强化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半岛经济研究基地”为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的煤炭经济和半岛经济研究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
  学校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具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已与4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教师互访、学分互认、交换生、本硕连读、带薪实习等20余个合作项目。
  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高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优秀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和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依托商科优势,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服务煤炭行业发展;依托齐鲁文化优势,弘扬“惟平惟准、近知近仁”校训,打造新儒商文化育人品牌,形成了“商蓝渗透,煤经融合,培养具有新儒商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目前,学校正全面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学科强校、人才名校”四大战略,为建设有特色开放式工商大学而奋斗。


  二、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3、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情况:(待定)今年学校面向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广东、福建、重庆、海南、云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广西、上海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学生人,其中本科招生?人,学制4年;专科招生?人,学制3年;专业设置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门类。
  2、录取批次:普通本科在本科二批录取,本科合作办学根据各省不同的政策在本科二批或本科三批录取;普通专科在专科一批录取,专科合作办学在专科二批录取。
  四、录取原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2、录取具体方式: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满足本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4、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5、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7、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8、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测试、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数据为准,届时学校也将在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六、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收费,每学年学费外语类专业4800元;理工类专业3600元;其他专业3400元;热门专业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收费。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本科18000元/学年;专科13000元/学年,如有调整,届时按省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2、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新生住宿费按每年800元/人预收,其他学院新生按每年600元/人预收(多退少补)。


  七、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
  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学校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爱心捐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学历证书的发放
  本科标准学制四年,修满学分者可提前一年毕业,最长可延续至六年。修满学分,德、智、体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标准学制三年,修满学分,德、智、体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章程由山东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sdibt.edu.cn 电子邮件:zsb@sdib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3560 邮政编码:264005
  监督电话(纪委):0535-6709615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