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举办首届“法院院长高校行”活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庆祝南通大学111周年华诞,5月11日下午,经济与管理学院举办首届“法院院长高校行”活动。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陆俊杰在活动中致辞并代表学校为受聘兼职教授佩戴校徽。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姜朝晖主持活动。
陆俊杰在致辞中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各位法院院长给予学校法学专业申报与建设的支持表示感谢。他介绍了我校法学专业的良好发展现状,指出法学专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司法实务界的关心与帮助,希望学校与法院在师资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题调研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创建法学实践基地,打造校地共建合作品牌,培养更多优秀法治人才,为江苏法治实践贡献更多力量。
活动中,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宋超分别与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崇川区人民法院院长陆燕红、通州湾人民法院院长张骥、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德华、如皋市人民法院院长专委吴剑平签署《南通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陆燕红、张骥、杨德华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作主旨演讲。现场同学就有关问题与各位院长进行积极互动。
学院有关领导及法律系师生参加本次活动。
(苏偌然)
经济与管理学院举办首届“法院院长高校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