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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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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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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19 收藏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和技能证书要求

第五章  转段考核工作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七章  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相关事宜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合佛山市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开展的“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班的实际情况,保证我校2022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邮政编码:52813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试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和技能证书要求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为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和大数据与会计共12个专业,招生计划为970人,该计划纳入我校2023年度招生总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专业

代码

对口中职学校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代码)

招生

计划

高职

学制

学费(元/学年)

1

数控技术

460103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数控技术应用(051400)

50

2

6410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

数控技术应用(051400)

50

2

6410

2

模具设计与制造

460113

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模具制造技术(051500)

50

2

6410

佛山市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

模具制造技术(051500)

50

2

6410

3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佛山市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

机器人应用与维护(053544)

50

2

6410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机器人应用与维护(053544)

50

2

6410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机器人应用与维护(053544)

50

2

6410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电气技术应用(053100)

50

2

6410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与信息技术(091200)

50

2

6410

6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物联网技术应用(091900)

50

2

6410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计算机应用(090100)

50

2

6410

8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40

2

6410

佛山市三水区理工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40

2

6410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职业技术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40

2

6410

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

汽车车身修复(082600)

50

2

6410

1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50

2

5250

11

电子商务

530701

佛山市顺德区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商务(121100)

50

2

5250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电子商务(121100)

50

2

5250

12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120100)

50

2

5250

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会计(120100)

50

2

5250

*住宿费:1700元/学年,部分专业高职两年教学安排在中职学校完成,具体的收费标准以中职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2020年被我校对口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班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材料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获得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证书考核。

证书的符合性审查以省招办的审核结果为准。

其中2、34项各专业要求技能证书如下表:

招生专业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

证书颁发部门及等级要求

数控技术

模具工、模具设计师、模具制造工、三维模具应用工程师(行业)、制图员(机械模块)、数控程序员、钳工、电工、铣工、车工、镗工、磨工、电切削工、线切割工、维修电工、冲压工、普通车床操作工、组合机床操作工、模具制造,模型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机械产品三维模型设计职业技能等级1+X证书、1+X数控车铣加工职业技能证、1+X机械制图职业技能证、1+X机械类证书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模具设计与制造

模具工、冲压操作工、铣工、CAD绘图员、塑料注塑、卧室注塑机操作、冲压模具装调、注塑模具维修、冲压模具维修、注塑模具设计、三维模具应用工程师(行业)、计算机操作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1+X数控车铣加工职业技能证、1+X机械制图职业技能证、1+X机械类证书

工业机器人技术

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工、工业机器人装调维修工、机械设备修理人员电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设备装接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钳工、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维修电工、机器人操作、CAD绘图员、电子设备装接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操作员、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应用编程、可编程控制系统集成及应用等1+X类证书、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工操作、电工、制冷、数控技能、IC卡制作维护、维修电工、低压维修电工、电子、钳工、铣工、车工、镗工、磨工、电切削工、线切割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绘图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1+X类证书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设备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机械设备修理人员电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钳工、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维修电工、机器人操作、CAD绘图员、电子设备装接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操作员、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电工、无线电调试工、传感网应用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应用编程、可编程控制系统集成及应用等1+X证书

物联网应用技术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初级及以上)、传感网应用开发(初级及以上)等专业相关的1+X证书、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计算机证书)、办公软件应用中级证(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电子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web前端开发、界面设计、传感网应用开发、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初级及以上、虚拟现实应用开发职业技能初级及以上1+X等级证书

汽车制造与实验技术

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拖拉机)装配工、汽车检测工、汽车空调机装调工、汽车美容工、汽车玻璃维修工、汽车模型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汽车饰件制造工、汽车运输调度员、汽车装调工、钣金工、汽车配件销售员、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汽车喷油泵调试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喷漆工、汽车油漆工、电焊工、机械设备安装工、机修钳工、机械CAD、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操作员、汽车维修检验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汽车运用与维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智能网联汽车检测等1+X证书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拖拉机)装配工、汽车检测工、汽车空调机装调工、汽车美容工、汽车玻璃维修工、汽车模型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汽车饰件制造工、汽车运输调度员、汽车装调工、钣金工、汽车配件销售员、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汽车喷油泵调试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喷漆工、汽车油漆工、电焊工、机械设备安装工、机修钳工、机械CAD、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操作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汽车运用与维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智能网联汽车检测等1+X证书

现代物流管理

会计、收银审核员、营业员、客户服务管理师、汽车营销员、收银员、营销师、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会计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全国外贸跟单员、叉车证、物流服务师、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等级1+X证书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员、阿里巴巴电子商务证书、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营销师、营销师、助理物流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计算机操作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计算机证书、会计证书)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境电商B2B数据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1+X证书、网络直播技术职业技能等级1+x证书、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1+x证书

大数据与会计

电子商务师、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秘书、企业培训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收银员、物流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销师、助理电子商务师、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物流师、助理营销师、商务秘书、涉外秘书、审计师、统计员、文秘、助理会计师、计算机操作员、会计电算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课程类证书(会计证书、计算机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财务共享服务职业技能证书、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1+X证书

第十七条 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五章 转段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 试点中职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组织发动试点班学生报考,非试点班学生不得报考。

第二十条 我校依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1号)和《佛山市“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转段遴选考核实施办法》,在中职学段第四学期组织转段考核,按照“转段遴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依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于中职学段的第四学期末组织转段考核。转段考核成绩经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联合公示无误后,由高职院校于2022年7月前将学生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

转段考核采取“知识+技能+素质”的评价办法,根据学生中职学段的知识结构考核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等三方面作出综合评定,按“4+5+1”比例合成总分,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分数构成如下:

1.知识结构考核。由我校牵头与试点中职学校联合对试点班学生三年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测试(即按照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每学期选取若干门骨干课程,对试点班学生进行统一测试)的成绩为依据,各门课程测试成绩累计取平均值,按40%折算计入总分,最高分40分。

2.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在广东省考试院指导和监控下,由佛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各试点中职学校,进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最高分50分。

3.综合素质考核。以试点中职学校每学期对试点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由试点中职学校对试点班学生作出综合素质成绩评定,按10%折算计入总分,最高分10分。

第二十一条 转段遴选标准

转段考核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综合素质评定成绩百分制70分以上(含70分)。

第二十二条 考核对象在校期间参加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由试点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给对接高职院校,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可以免予参加转段考核,直接录取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成绩累计总分的排位情况,分专业分中职学校划定最低录取线,在达到转段遴选标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未达到转段遴选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试点高职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高职院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七章  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第二十四条 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1.2022年5月中旬,会同试点中职学校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

2.2022年5月下旬,组织考核专家建立考核题库。

3.2022年6月1日前,试点中职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组织发动试点班学生报名。报名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转段考核报名承诺书,报名完成后由我校统一在普高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信息。

4.2022年6月17日,依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组织转段考核。转段考核成绩经高职院校和试点中职学校联合公示无误后,由我校招生办根据省招办的安排将学生成绩录入普高录取系统。

5.按省招生办的时间安排,办理录取审核备案。我校根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会同试点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6.按省招生办的时间安排,组织学生高考体检。试点中职学校负责组织我校拟录取的试点专业考生到招生部门指定的高考体检医院或有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

7.2023年9月,入学注册时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进行核查,核查无误予以注册学籍,不能提供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如果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时间进度为准。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经我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缓期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中职毕业证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或未取得中职阶段毕业证书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工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住宿费1700元/生·学年。部分专业高职两年教学安排在中职学校完成,具体的收费标准以中职公布为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1.奖学金: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2.助学贷款:学院根据国家有关助贷政策,按有关程序和认定办法,协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贷款。3.勤工助学: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生本人申请,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二章  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故意隐瞒过往病史者,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7263121

传 真:0757-87263100

电子邮箱:12327@fsp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fs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fspt.edu.cn

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封淼令

监督电话:0757-87263139

传 真:0757-87263100

电子邮箱:fszyjjs@163.com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授权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