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初审的基础上,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确定以下考生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围资格并公示如下,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6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咨询:027-87542228、87559946。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本省高校专项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后,将根据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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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31 00:00:00